【總務】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校園場地開放實施辦法(113.8.29修訂) - 柑園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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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新北市立柑園國民中學校園場地開放實施辦法(113.8.29修訂)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要點」辦理。
二、原則︰
(一)教學優先原則―不影響學校活動及各項教學之進行。
(二)安寧第一原則―不造成師生安全及社區寧靜之困擾。
(三)整潔至上原則―不變更破壞原設計用途並維護校園整潔。
三、開放時間:
(一)平常上課日之課餘時間,或不影響學校正常作息、教學及校園安全管理之時段。
(二)例假日前一天18時起至例假日結束當天21時止。
(三)寒、暑假學生不上課時段。
四、開放場地:操場、林長壽紀念館、籃球場、停車場、電腦教室、一般教室及其他可供民眾使用之場所。
五、開放對象及範圍:社區民眾、團體(含立案之公益團體、社區團體、運動團體)、機關、校友等,從事各種有益身心健康之休閒活動及社教文化活動為原則。
六、借用手續︰詳情請洽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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