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本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2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1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
重要期程:
(一)名額公告:一般類科12/30前,服務群科見簡章。
(二)網路報名:一般類科5/17-5/21,服務群科2/15-2/18。
(三)資料上傳:一般類科5/24-5/28,服務群科2/19-2/25。
其他資訊及簡章請見附件
(一)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
重要期程:
(一)名額公告:一般類科12/30前,服務群科見簡章。
(二)網路報名:一般類科5/17-5/21,服務群科2/15-2/18。
(三)資料上傳:一般類科5/24-5/28,服務群科2/19-2/25。
其他資訊及簡章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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