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士林高商辦理「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與技職教育宣導推廣活動
一、依據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15年10月15日北士商進字第1156011973號函辦
理。
二、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5490A號令修正發布之「全國高級中
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三、依據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
(三)協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
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執行學校: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四、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及技職教育宣導推廣計畫詳如附件1,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於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晚上10時,進修部上班時間聯繫洽詢。
五、依據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執行學校應規劃技職
教育宣導並鼓勵國中師生前來觀摩。
(一)觀摩時間:1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依報名學校校數安排參訪時
段,最終參訪時段由本校於行前通知,整個流程大約一小時。
(二)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三)參加對象:以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學生與教師以及 家長為主要參訪對象。
(四)交通安排:該校停車位有限,恕無法提供停車,有關停 車及交通請參考附件2。
(五)報名方式:以團體為單位,每一團體申請以35人為上限,請以表單或QRcode報
名,連結如附及附件3: https://forms.gle/F9w7BzhG3qnLGZxw5。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理。
二、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5490A號令修正發布之「全國高級中
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三、依據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
(三)協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
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執行學校: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四、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及技職教育宣導推廣計畫詳如附件1,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於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晚上10時,進修部上班時間聯繫洽詢。
五、依據115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商業類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執行學校應規劃技職
教育宣導並鼓勵國中師生前來觀摩。
(一)觀摩時間:1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依報名學校校數安排參訪時
段,最終參訪時段由本校於行前通知,整個流程大約一小時。
(二)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三)參加對象:以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學生與教師以及 家長為主要參訪對象。
(四)交通安排:該校停車位有限,恕無法提供停車,有關停 車及交通請參考附件2。
(五)報名方式:以團體為單位,每一團體申請以35人為上限,請以表單或QRcode報
名,連結如附及附件3: https://forms.gle/F9w7BzhG3qnLGZxw5。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瀏覽數:
